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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编制2010年石油天然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

更新时间:2009-09-25  [收藏此信息]

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油标委直属工作组:
    根据油标委工作程序,油标委秘书处即将开始编制2010年石油天然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项目计划,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
   
(一)指导思想
    今年计划立项工作应贯彻国家和行业标准化工作要求,坚持科学发展观,以石油工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对标准的需求为导向,突出重点、科学合理;制定标准要落实“十一五”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和石油工业标准体系研究成果,积极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,有利于参与国际竞争,有利于合理利用和节约资源、发展循环经济,有利于保护人身安全和人体健康、保护环境,有利于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;体现标准为行业服务的指导思想,促进产业升级、结构优化,与石油行业的重点工程项目、重点科研项目相结合;注重标准间协调一致、互为补充、系统配套。

    (二)编制原则
    1、以石油工业标准体系(2008年版)为依据,在确保重点急需项目同时,严格控制新制定项目立项。
    2、优先安排社会关注的有利于资源节约、保护环境、建立安全保障体系所需的标准项目。
    3、优先安排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。
    4、各专标委应将2009年和2009年以前经过复审需要修订和整合修订的项目申报2010年计划。

    二、具体要求
    (一)立项申报材料包括:
    1、申报计划的公文,纸质一份;
    2、《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》,纸质一份及电子版(下载建议书:www.sac.gov.cn→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→下载“项目计划模板”), “技术委员会”、 “全国TC/SC号”和“主管部门”应按照《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》填写模板填写,见附件1;
    3、《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》(见附件2),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;
    4、《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》(见附件3),请标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,电子版;
    5、制定项目应有标准草案,修订项目应有具体修订内容的详细提纲,电子版。

    (二)专标委应对各单位提出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汇总。《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》、《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》和《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》内容应保持一致。纸质文件与电子版文字内容应保证一致。

    (三)报送书面申报材料和电子版的截止日期:2009年9月30日(书面申报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)。

    (四)联系人:张玉  万晓苑

    联系电话:010-62098937,62093272
    电子邮箱:bzh625@petrochina.com.cn
    通信地址:北京910信箱标准化所  100083

     附件:
     1、《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》填写模板
     2、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
     3、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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