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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品油消费税拟价内转价外

更新时间:2011-03-17 来源:中国天然气网  [收藏此信息]

“我们和有关部门讨论了成品油消费税从价内转为价外的问题。”昨天,中石化集团的一位内部管理层告诉《第一财经日报》。如果发改委将成品油的消费税从“价内税”转为“价外税”,包括消费者,石油公司在内的负担也都将直接或者间接减少。

所谓“价内税”,就是税金包含在价格之中,作为价格的组成部分的税种。而“价外税”则是指税金不包含在价格之中,价税分列的税种。

本报从前述中石化管理层那里了解到,目前汽油1元/升、柴油0.8元/升的消费税(俗称“燃油税”)实行的是“价内税”,若变为“价外税”,会有很大差别。

企业的增值税,是以汽柴油产品销售收入作为标准,再乘以系数而得出的。而城建税则是在根据纳税人所处地,分别为增值税的1%、5%和7%不等;此外,教育附加也是按增值税乘以一定系数得出。

现有的汽柴油销售收入中包含了1元/升的消费税,由于消费税的存在,间接抬高了中石化、中石油等生产企业的增值税、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等各种税费。假设消费税从“价内”改为“价外”,生产企业所应缴纳的上述税费也将随即下降。

中报显示,2010年上半年,中国石化(600028.SH,00386.HK)支付增值税高达291亿元。

根据国家规定,2009年1月1日起,我国将汽油的消费税从0.2元/升提高到了1元/升,涨了0.8元/升。

按照目前的汽油消费税1元/升、中石化上半年产出汽油246亿升来测算,当单位消费税税额每升增加0.8元的话,企业将在汽油销量的基数上,增加33.5亿元的增值税(1升汽油若增加0.8元消费税,将同时增加0.136元增值税)。

国金证券研究员刘波表示,汽柴油消费税若改为“价外”之后,汽柴油出厂价中包含了企业的增值税、消费税、城建税等等,当这些税费都有所降低的话,也间接使汽柴油销售价有所下降,消费者同样会减轻负担。

中石化曾表示,增值税、消费税、城建税等税费占汽柴油零售价格的30%左右。有关专家也曾提示,在2009年1月我国实行成品油税费改革后,消费者最终承担的汽油燃油税费改革负担实际为1.029元/升左右。

另一位中石化人士还表示,如果成品油从“价内税”改为“价外税”,消费者也更加明了汽柴油价格的制定细节。

成品油消费税之所以实行“价内税”,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有利于税务部门来征收。因为到了加油站环节,一些加油人员可能会忘记让消费者缴纳消费税,会给税收带来困难。而从生产企业环节来收的话,能更加方便税务部门的管理。

当然,“价内税”的收取方式,也令中石化、中石油有更多的现金流。

今年上半年我国汽油、柴油的产量分别是3758万吨和7647万吨。也就是说,如果在这些产品全部销售出去的前提下,国内所有炼厂可能为国家代收了总计1260亿元的消费税。按13%的增值税计算,石油公司半年“多”缴增值税163亿元,全年料超过300亿元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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